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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业都成死去理由? |
姚湜、王昊飞 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60年代便开始推行“生命教育”。1979年,悉尼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。日本于1989年修订了教学大纲,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的观点来定位道德教育 2006年7月8日,长春市双阳区两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在地下室里点汽油玩,造成三度烧伤;同一天,10岁的王宇和9岁的延洪麟在长春市星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院里玩时,掉入混凝土料仓,窒息身亡;同样在今年暑假,一位家长领着9岁的孩子过马路,由于孩子不懂信号灯含义,见到黄灯就向马路对面奔去,被一辆抢路的汽车撞飞,当场身亡…… 我国未成年人意外死亡人数,近年来呈逐渐增多之势,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上升。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,中国3岁—12岁儿童中,多数孩子安全意识淡薄,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知识,不知道躲避风险;对生命缺乏正确的概念,更不懂得珍惜。 众多人生“惨剧”的背后,既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安全自护等方面教育缺失的原因,更有“生命教育”亟待“补课”的警示。 ■不该发生的意外死亡、犯罪 2006年8月8日,暑天炎热异常,婷婷为了开空调降暑,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。打开空调后,婷婷去关窗户,窗户开得很大,她便努力探身去抓,“嘭”的一声,婷婷从10楼坠下落在了地面上。而房间里婷婷的父母接到小区保安通知后,才看到楼下女儿的尸体。 来自香港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心的数据显示,中国内地每年有40万—50万名未成年人在意外事件中受伤,有2万儿童非正常死亡,即每天有约50名未成年人因意外事故失去生命。意外伤害已经成为14岁以下儿童的首要死亡原因,占城市儿童死亡率的24%。 儿科急诊部门的医生表示,儿童的“意外”并非不可知、无法控制,如果儿童在遇到意外之前,或者在意外的当时具备自护自救的知识和能力,情况就会大不一样。可是,我们很多孩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,头脑一片空白,连呼救都不知道。 未成年人自杀事件也在逐年增多。东北师范大学教授于伟指出,2004年以来,我国每年死于自杀的人数大约24万,其主体是15岁—35岁的人群,且低龄化的趋势日益严重。 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曾经在一部分小学生中做过这样一项活动,给孩子们每人发一张白纸,让他们在纸的左侧写上活着的理由,右侧写上死去的理由。结果令人心惊:多数孩子在纸的右侧列举了长长一列“死的理由”,而在左侧只给“活着”留下星星点点两三条。“作业太多,都是孩子死去的理由,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。” 除此之外,我国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也日益明显,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。这里不得不提到的就是“问题孩子”。 “问题孩子”主要指在6岁—18岁期间的未成年人,其特征表现为,不能正常地接受教育和引导,与同龄人相比,出现行为偏差或心理疾病,致使产生厌学、心理障碍、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宣泄和伤害犯罪行为。 2006年初,长春市妇联对“问题孩子”及所在家庭的情况作了一次专题调查,调查涉及309个社区的22043户“特殊家庭”。结果显示,长春市城区现有“问题孩子”占6岁—18岁未成年人的0.9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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